日本人守規矩源自嚴刑峻法
筆者近幾年在東京開創不動產事業,看到日本人日常生活習慣跟香港完全不同,去過日本的香港人都會發現,日本人守秩序,彬彬有禮,其優良的國民素質令人驚歎。街道上很難看到警察步行巡邏,日本坐地鐵不能講手機,街道上沒有垃圾桶,小孩子自己獨個兒上下課,治安良好,究其原因,日本人服從性強,自律,從小到大到受到家長和學校教育以及社會大環境的氣氛感染,日本人為什麼會這樣自律?原因日本用嚴刑峻法,用重典,打個比喻,西遊記孫吾空,因為頭頂的金剛圈才這樣聽話,而日本是擁有近乎嚴苛的法律來規範國民的行為,以及務實的執法能力。然而,日本的這些法律,在某些外國人看來,簡直是“刀山油鍋”,難以適應,可以用一個真實個案同大家分享一下。去年公司聘請了一位有永住居留權的中國人,在我們東京分行工作,她告訴筆者,她之前留學時認識有位留學生,因為經常亂掉垃圾,及沒有把垃圾分類(CCTV有證據)被多次投訴後,最終被遣返回中國,五年之內不能再入境日本!
而根據日本【法條】《輕犯罪法》亂拋垃圾法例規定,第25條及32條,個人罰款最高1000萬日圓,而法人(公司)罰款最高3億日圓。
仲有下列的例子可以給大家參考一下:
*排隊插隊——在公共場所言行粗野插隊者(汽車、動車、船舶、電影院、物資分配處、購票處等為公共場所)
罰100萬日元以下罰款+拘留24小時
日本法律就是愛管小事。若膽敢在日本排隊“打尖”,插隊者將會面臨法律懲罰。根據《日本國輕犯罪法》第1條第13號規定,排隊打尖根據情節輕重,將被處以100萬日元(折合為港幣約$7.5萬元)以下罰款甚至拘留24小時。
*在公共場所吐痰、大小便者(街道、公園等為公共場所)——處以1000日圓到10000日圓罰款 犯罪前科記錄在案。根據《日本國輕犯罪法》規定,在公園或其他吐口痰被抓現行的話,你就有犯罪前科!更恐怖的是,這隻會在你的個人檔案“犯罪前科”一欄裏寫上一個“有”字,而不會註明你是偷竊殺人,還是僅僅因為在公園吐了一口痰!
大家去日本旅遊要遵守當地文化,所謂各處鄕村各處例,況且呢啲係非常好嘅習慣,人家好的東西就要學習一下,作為中國人、香港人提升自己行為及品格,有良好道德標準,對自己也有益處吧。